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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浙大欢迎您!浙大金华研究院诚邀您申报海外优青项目





一、 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是由金华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共建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是浙江大学地方性新型科研机构。研究院地处“浙江之心”——金华,它是浙江大学与金华市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G60科创大走廊建设的关键节点。


研究院下设转化药学创制中心、信息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创新与政策研究中心,重点围绕生物医药与智慧医疗、智能感知与5G通信等领域开展前沿关键技术研发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育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同时围绕金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金华高水平建设浙江中西部人才科创中心和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提供有力支撑,构建科创中心、人才中心和智库中心三位一体的新型科研机构,打造浙中第一科创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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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区位优势


金华地处“浙江之心”,区位优势明显。它是华东地区商贸物流重要枢纽,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境内8条高速公路、5条铁路贯穿其中,同时坐拥高铁与机场,处于上海两小时经济圈之内,高铁通勤时间距上海1.5小时,距杭州45分钟。


金华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参与建设的浙中科创大走廊,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共同列入全省四大都市区科创大走廊。浙中科创大走廊以金华科技城、义乌科技城为核心引领,金兰创新城、师大创新城、中央创新城、光电创新城为辅助支撑,共同构建了“一廊六平台、主副双支点”的空间结构,为研究院未来交流合作、深耕钻研提供丰富资源。



三、项目简介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四、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五、 支持政策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


(二)研究院与金华政府联手提供以下支持:

1. 科研资助:在国家资助经费基础上,研究院与当地政府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2. 薪酬待遇:年薪可超100万元;

3. 个人奖励:省、市、区配套不少于300万元的个人奖励;

4. 办公科研用房:提供500平方米的办公科研用房;

5. 住房保障:提供不少于150万元购房补贴或9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未购房情况下,可申请免费人才住房;

6. 团队建设: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招聘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和实验仪器;

7. 招生资格:可申请浙江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名额由拟引进中心及依托团队统筹安排;

8. 浙大兼任教师:享受浙江大学兼任教师的校园卡、就餐、图书资料查询等相关便利;

9. 浙大长聘教职:符合浙江大学相关学院长聘教职申请条件的,可有1次依托浙江大学相关学院申请长聘教职的机会;

10. 基金支持:符合产业化条件的,可提供科创产业基金的支持;

11. 生活配套:享受配偶安置、养老、医疗、子女择校(市级重点学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六、申报程序


1. 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研究院人力资源部邮箱:zdjhyhr@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为“海外优青申报”,联系人:丰老师 15267957903。

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

2. 研究院将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与我研究院达成申报意向者,研究院将安排专人协助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