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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大力实施人才科技攻坚行动,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形成人才引领优势、产业创新优势、创新生态优势,根据《关于深化创业创新人才“双龙计划”实施办法》(金人才领〔2020〕4号)精神,现就金华市“双龙计划”全球引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全球引进一批在前瞻性基础研究、产业化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发展前沿,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引领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加快人才对各行业的赋能提升。

重点引进支持现代五金、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高端)装备、智能家居、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人才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2.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3.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60%,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能稳定合作3年以上,1/2以上成员全职在金工作。

(二)创新领军人才(长期)

1.分为领军人才和后备领军人才,其中: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引才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或相当层级的专家;省特级专家、省引才计划专家、钱江学者或相当层级的专家。后备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成果领先、专业技术发展潜力较大。

2.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已在金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入选后在金华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5年。

(三)创新领军人才(短期)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金华企业的市外分支机构工作,且符合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四)创业领军人才

1.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创办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

2.具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大中型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带有比较成熟的创业项目,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4.项目已初步实现产业化,本人拥有30%以上股权且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申报人须承诺入选后5年内不搬离金华。

(五)创业预备人才

与我市人才平台、产业园区签订意向落地协议,或已落地但未实现产业化的创业项目,且领办人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前3项资格条件。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综合评审

1.申报受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可与(拟)落户地人才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咨询相关信息,于3月31日—5月31日登录金华市“双龙计划”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委人才办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评审项目清单。金华籍顶尖、领军人才推荐的项目、“婺星回归”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及获优质第三方中介机构推荐、风投机构战略投资的项目,经审核,可直接进行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分类推荐意见,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公示审批。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二)直接认定

对引进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专家、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授,视其资金投入、科研成果、县(市、区)支持举措等主要指标,可直接认定为“双龙计划”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直接认定的创业项目,可通过项目综合评审给予升档支持。

四、支持保障政策

(一)资金支持

1.对入选金华市“双龙计划”科技创新团队的,按A、B、C三类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资助。

2.对入选金华市“双龙计划”创业领军人才的,按重大项目、A、B、C四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资助。

3.对入选创新领军人才(长期)的,按A、B两类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资助;后备领军人才,按重点资助、优先资助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助。

4.对入选创新领军人才(短期)的,按A、B、C三类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助。

5.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

(二)基金支持

双龙计划人才项目均纳入“双龙人才基金”尽职调查范围,并可通过直接投资或者成立子基金投资的方式给予股权投资。

(三)子女入学

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可选择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子女转学可参照原学校层次对应安排。创业预备人才子女可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四)医疗服务

人才在金华公办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预约诊疗服务,安排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创业预备人才可享受公办医院绿色通道服务。

(五)住房保障

国家级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享受不超过购房总价50%,最高200万元的购房补贴;省级人才可享受不超过购房总价40%,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六)出行便利

市“双龙计划”人才(含创业预备人才)及配偶、未婚子女在金华市区落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移业务、出入境等可享受“绿色通道”。

(七)配套服务

市“双龙计划”人才申领金华“人才码”后,可在金华享受交通出行、景区观光、餐饮住宿、观影娱乐、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咨询等优惠服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申报的项目自动纳入下一批评审。

2.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双龙计划”引才工程;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附件:1.2021年金华市“双龙计划”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2.2021年金华市“双龙计划”申报材料及要求

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2021年金华市“双龙计划”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邮箱

金华市委人才办0579—827077180579—82469312jhslplan@163.com

婺城区委人才办0579—822251060579—82338456jhwcrcb@163.com

金东区委人才办 0579—821730900579—82176713Jdqwrcb@163.com

(金义新区)

兰溪市委人才办0579—888994180579—88898135lxswrcb@126.com

东阳市委人才办0579—866550710579—86655072dyrc6655387@126.com

义乌市委人才办0579—855235170579—85523552ywszcj@163.com

永康市委人才办0579—871014950579—87101496ykrcb@126.com

浦江县委人才办0579—841128700579—84112600pjxwrcb0579@126.com

武义县委人才办0579—876652120579—87676331wyrcb@126.com

磐安县委人才办0579—846605010579—84669494parcb@163.com

金华开发区

组织人力社保局

0579—891503580579—82067829jk89150358@163.com

附件2:

2021年金华市“双龙计划” 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网址:

https://jhzwdt.jinhua.gov.cn/hzwdt/talentapply/pages/index.html

2.金华市“双龙计划”申报书须用中文填写。

3.附件材料:

申报创新人才的,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2)学历学位证书;(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4)原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证明材料(论著、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证书等);(6)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材料;(9)原单位同意或辞职的证明材料;(10)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竞业禁止等事项审核材料;(11)其他材料。

申报创业人才的,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2)学历学位证书;(3)原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证明材料(论著、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证书等);(5)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出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等);(6)公司章程;(7)商业计划书;(8)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9)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10)原单位同意或辞职的证明材料;(11)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竞业禁止等事项审核材料;(12)其他材料。

申请团队的,除提供核心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团队合作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4.上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通过系统申报后,均要提供纸质材料。报送的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以书面材料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